17.03.2013: 德国儒学学会杜伊ਫ

本次读书会于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三点在鲁尔都市孔子学院举行。本次讨论的内容是《论语·颜渊》的第十二至十九章,重点是孔子的为政思想。
春秋时期,生产力有了显著的增长,于此同时,人口也开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增长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既有的制度、社会结构开始受到生产力和人口增长的冲击。面对开始显现的各种问题,士人开始提出自己的想法,解决现实的各种问题。孔子把这个时期定义为“礼崩乐坏”的时期。他认为,社会混乱,出现问题的根源在于人们不再遵守周礼;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也在于恢复礼的权威,回到人人守礼的时代。具体而言,孔子赋予了礼新的内涵,为礼所规定的君臣父子关系也提出了新的意义。
孔子的目的既然在于解决现实的种种问题,他亦曾周游列国,力图说服诸国国君采纳自己的思想。其为政的具体想法是孔子哲学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在此前的读书会多次读到,孔子主张人应当收敛地行为,正所谓“克己”,身居高位的人应当根据礼的规定,从自己的身份出发行为,他也应当成为其他人的榜样。
本篇第十二和十三章都是讲诉讼,孔子认为子路可以只听片面之辞就断狱,而自己在断狱方面不比其他人更好。子路能断狱是因为忠信,语出必信,人人皆服,因此断狱之时无人欺之。 而夫子的目的在于行教化,以免诉讼之事。
在此我们提出了问题,诉讼一般在法庭上,其比争执更严重。孔子主张的无讼是否也可以理解为只是尽量减少诉讼,而不减少争执呢?另一个问题是,孔子以无讼为目的,教化为手段,会不会让政府为达到无讼的目的而不则手段呢——毕竟教化的影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,而生活中的争执确是不可避免的,通过其他的手段来减少诉讼更容易达到目的?
夫子之后的历史中,人们逐渐以诉讼为耻,而政府也通过各种手段减少诉讼。但是这是否就意味着人们的生活很幸福呢?夫子在这里所强调的重点应该是教化,而不是无讼这个目的。孔子主张人人都能守礼,过一种道德的生活,因此在这里实际上没有孔子主张减少诉讼,还是减少争执的问题。孔子所主张的是通过自己的道德行为来达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。这一章也凸显出中西方对于诉讼的不同态度,中国人在争执面前强调的是自我的道德约束,而西方人更强调的是明辨事情的原委,详细各自的责任。
第十四章,子张问政,夫子答道,为政者应当努力,忠于职守。这里和马克思·韦伯所讲的公务人员应当努力工作有相通之处。
第十七章至十九章讲的都是在位者应当使自己成为榜样,通过这种方式来更正民众的行为。其时,鲁国大夫专权,国政混乱。“子帅以正,孰敢不正”,一方面,夫子通过这种暗讽的方式对当政者提出了警告,另一方面,这也是夫子的一个基本的为政思想,一则榜样可以获取信任,二则榜样指出他人的错误,修正他人的行为。第十九章通过草和风的比喻,夫子说明了小人自然会效仿君子,而君子之政则是德政的基础。我们可以认为,孔子主张社会混乱的更多责任在于在位者,而不在于普通人。其中第十八章的思想和老子的“不贵难得之货,使民不为盗”有些相似之处。
在这里我们还讨论了,人性善恶的问题。孔子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,但是孔子的再传弟子孟子以及荀子都讨论了这个问题。前者认为“人之就善,如水之就下”,后者认为人性本恶,故有圣人制礼,来约束人的行为。而在西方的契约论中对于人性也有一个善恶的预订。霍布斯认为人性本恶,在自然状态中人与人处于战争状态,此时人们通过契约让渡自己的自然权利,结束这种状态。

此次读书会有新的成员加入,气氛热烈,讨论内容也比较深入。儒学学会杜伊斯堡读书会欢迎您的加入!下次读书会预订与三月三十号下午三点在鲁尔都市孔子学院举行。

窦飞
Consserl@hotmail.com